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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铝粉尘隐患,安全设备不防爆,2.5万元罚单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25-04-24 16:29:46作者:无锡应急

案例详情

2024年12月26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某铜铝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重力浇铸车间使用1台双头砂带机对铝制品表面进行打磨作业,砂带机未采取粉尘收集措施,作业现场周边存在大量金属铝粉尘,砂带机及周边电气及线路不防爆。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的规定,上述隐患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同时,该单位加工中心车间铸件帽口切割工序使用的1台手动切割机皮带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不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该单位2台(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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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江苏省无锡市某铜铝材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十一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安全警示

1.粉尘防爆关键要求:

粉尘持续存在的危险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并定期检测粉尘浓度。例如,安装瑶瑞粉尘浓度报警器可实时预警,避免爆炸风险。

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侥幸,必须实现风险可知、可控、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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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全周期管理:

从设计、安装到报废,均需符合国标或行标。防护罩、联锁装置等安全设备缺失,可能直接导致机械伤害事故。

来源:无锡应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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