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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瑞 | 涉爆粉尘专项整治行动,多家粉尘企业被停电停产整治!

发布时间:2023-10-20 14:24:16作者:瑶瑞电子

为认真吸取近期我国粉尘爆炸伤人亡人事故教训,进一步排查排除涉爆粉尘隐患,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9日-13日,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海州村对辖区内涉爆粉尘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共排查涉爆粉尘企业99家,对7家粉尘企业作停电停产整治,同时对多家存在不同隐患程度的单位场所作相应的整治处罚。

01  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无防爆和收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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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使用不安全的巷道收集设备,存在爆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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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使用淘汰的旧式抛光设备,存在爆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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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使用旧式不安全收集设备,存在爆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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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砂光机无喷淋装置和火花探测器,存在爆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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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涉爆企业指哪些?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条 存在可燃性粉尘爆炸危险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哪些情形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八)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九)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来源:古镇镇海洲村党群服务中心、应急管理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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